1、问:今年天河区积分制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报?什么时候公布入学申请审核结果?什么时候排名?
答天河区2024年积分制入学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0时至5月27日17时。
6月11日至6月14日,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及积分结果,申请人可于6月11日10时起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查询。对入学申请资格或“天河区积分指标”分值有异议的申请人,必须在6月14日17时前在系统向对应职能部门申请复查,过期复核将视为无效,以第一次审核结果为准。注:复核期不接受申请人在积分入学报名截止后(含“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内)新办理的各类资料。
6月24日,公布积分入学申请排名名单。
6月下旬,填报志愿、学位分配等具体工作安排由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2、问:“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的申请网址在哪里?
答方法一:
直接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home)—点击“积分制入学”—“天河区”—进入“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
方法二:
搜索“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保保障局”门户网站—“业务专题”—“就业创业(更多)”—“积分制服务”点击“积分制入学”—“天河区”—进入“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
3、问:申请天河区积分制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必要条件
1.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取得核定积分(积分入学注册报名截至日17:00前核定积分为准);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连续满1年);
3.至少符合其中一项(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1)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以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
(3)在天河区创业;
(4)随迁子女拥有天河区小学学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4、问:怎样理解“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
答:即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时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并通过审核后获得不处于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核定积分。
5、问:在广州市天河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可否作为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认定材料?
答:根据《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租住”和“拥有自有合法产权房”两种情况,对应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产证。
6、问:小孩已在老家上小学2年级,是否可以参加这次积分制入学申请?
答:天河区积分制入学是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是指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随迁子女。
7、问:多年前就办理了广州市的《广东省居住证》,但2014年和2020年忘记续期,居住证时长怎样计算?
答:以下为广州市《广东省居住证》时长各阶段计算依据
时间段 | 计算依据 |
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2016年1月1日后 | 《居住证暂行条例》 |
依照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情况,有效信息在2014年“断开”超过30天,不能连续计算,之前的时长清零;2020年“断开”的,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则可连续计算(累计计算)。
8、问:2010年3月初来广州,在天河区创业,是个体经营者,同时也有自己交社保,那么“天河区积分指标”中的“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在天河区创业”,为何不能同时加这两项的分?
答:根据《实施办法》“若同时有在天河依法缴纳社保与创业的情况,重叠的月份不累计”。在“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中于“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在天河区创业”中选择其中之一,如实上传相应符合要求的材料即可。
9、问:2016年开始至2018年在天河区某企业工作,用人单位在那段期间有买社保,2019年之后自己出来创业,开了家小公司,就没买社保。这种情况可以在“天河区积分指标”中分别加上在天河的“合法稳定就业(社保)”和“创业”吗?
答:如实在“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的“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和“在天河区创业”中根据前后时间段分开填报,相关职能部门将按要求审核。
10、问:请问在天河区内合法稳定就业是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那社保有五险,请问是以哪个险种为准?
答:这将按照申请人正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的社保中时间最长的险种来计算。